玉田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机构设置及职能
1.办公室
承办局领导政务活动事宜;负责综合性政策调研;拟定局工作制度、计划、总结及有关报告;综合协调局各科室工作;负责领导指示和会议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综合文稿起草;组织、公文审核、文电处理、机要档案
、秘书事务和对外联络接待工作;负责新闻宣传工作,汇集、提供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政务信息;承办县人大代表建议、县政协委员提案;负责局机关财务、保卫、后勤服务、保密工作;负责全局目标管理的制定和督促落实工作;负责对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审计工作;负责全局系统人事管理和老干部管理工作。
2.干部管理股
编制县直机关公务员、事业工作人员录、聘用计划;组织全县国家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聘用、调任、转任、轮换、挂职锻炼和回避工作;协助选派援疆、援藏干部及人返安置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公务员职位分类
、考核 、奖励、纪律、惩戒、职务 任免、职务 升降、竞争上岗、非领导 职务 设置 、辞职 辞退、申诉 控告 和机关其它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
、奖惩、申诉控告等政策法规,逐步完善全县有关实施意见 ;负责全县国家行政机关及事业科以下工作人员的考核 、 奖励 、惩戒、辞职辞退的审批工作;承办县政府提请县人大党委会任免议案和提请县政府任免人员的行政任免手续有关事宜;指导、管理全县国家公务员的申诉控告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人事争议仲裁工作。贯彻落实有关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和培训工作的政策;指导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管理与服务
。
3.科技干部管理科
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工作;负责全县专业技术资格评定、专业技术职务聘用及聘用后管理和考核
工作;负责对全县专业技术职务设置进行宏观管理 ;推行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的选拔、推荐
及“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人选 的选拔、培养工作;负责从非国有单位、农村乡土人才中选拔培养专家工作;负责留学回国人员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县高级专家福利
审核上报和部分科技人员浮动工资的审批工作。
4.劳动争议仲裁科
综合管理全县劳动争议处理工作。制定劳动争议处理的地方性政策和规章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和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协调企业调解
员会、仲裁委员会与人民法院之间的关系;指导劳动争议(包括集体协议争议)的预防、调节、仲裁和劳动合同鉴证工作;建立仲裁员培训制度;负责全县劳动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参与集体上访和突发性事件的处理工作。
5.工资福利科
(1)工资工作:
a、贯彻、落实并赋予实施上级有关工资政策及规定;
b、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津贴、技术等级工资的审批。办理军队转业干部、退伍军人工资的审批。
c、办理干部职工调动后的工资手续。
d、完成工资年报统计工作。
e、完成日常调资工作。
(2)、保险福利工作:
a、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保险福利的政策及规定;
b、确定干部、职工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办理工龄连续的有关手续;
c、对干部、职工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救济费)进行审批;
d、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退休的审批。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负责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退休费的调整工作;
e、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伤认定的申报工作。
(3)、工考工作。
负责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的报名、培训、考核、技术等级的晋升、评定工作;
6、人才中心
负责全县人才资源的整体性开发,收集和发布人才信息,组织人才交流、人才招聘工作;负责全县人才劳动力市场管理工作;负责大中专毕业生的报到就业、录用工作;负责人事代理工作(保管人事关系及档案、调整档案工资、申报职称、代缴社会保险金、接转组织关系等);根据人才市场供求状况,引进需要人才,组织劳务输出;根据用人单位需要,进行岗前培训、专门培训;负责全县企事业单位干部辞职、辞退的审批;负责全县范围举办人才交流会的审批;负责全县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流动调配;完成市人才交流中心和县局领导交办的工作。
7.劳动保障监察科(劳动监察大队)
综合管理全县和社会保障监察执法和劳动法制工作;制定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工作计划、工作措施、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
、指导全县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的行政执法行为;受理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行为的申诉、举报,并依法查处和纠正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负责全县劳动和社会保障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和执法证件的管理工作;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处罚案件的审理工作,对提交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预先审理
,并负责组织听证、处罚等事宜;负责全县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的行政复议工作,负责复议申请的受理、审理,办理复议案件的立、结案手续
,承办行政复议的日常工作;负责企业职工矛盾纠纷的排查、调解和处理工作;承办局机关法律事务及劳动和社会保障涉外法律事务;负责全县劳动和社会保障涉外法律事务和法律、法规咨询工作。
8、职业技能鉴定所
玉田县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是经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批准的,我县唯一的、合法的国家职业技能鉴机构。其职责除管理全县范围内的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外,主要是在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协调下,组织我县范围内的职业技能鉴定活动,并为鉴定活动提供符和标准要求的鉴定场所。具体来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负责全县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县范围内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受理职业技能鉴定的申请,对申报者进行资格审查,经鉴定指导中心核准后,签发准考证。组织申报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进行考核或考评。协调鉴定过程中的有关事务。协助鉴定指导中心办理证书手续,并负责向鉴定合格者发放职业资格证书。负责鉴定的咨询服务和信息统计等工作。
9、培训中心
按照国家《公务员法》和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认真谋划全县国家公务员的相关培训工作,制定培训计划和培训任务;负责全县国家公务员专业技能知识、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和考试组织工作,以及新录用公务员相关业务知识的初任培训工作;与相关科室结合,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计算机、英语等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完成规定的培训任务;负责公务员培训的考核及《国家公务员培训证书》的年度审验工作。
10.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负责全县国营企业、集体企业、民营企业、私营企业、合资企业、股份制企业、个体劳动者和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登记、申报、审核、稽核、个人帐户的记载、养老保险手册的审核、验收、卡片的记载及参保人员基本信息的微机管理工作。负责职工工作调动、养老基金转移、接续、结算、核算、稽核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审核,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审批工作及费用的编制和统筹范围内的各项费用支付工作。负责全县企业的工伤、生育基金的年度测算、计划下达、基金收缴、支付及工伤情况的调查、取证工作。负责全县企业、行政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和退休金的社会化发放工作以及调查离退休人员的生存状况,防止冒领工作。负责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的收缴、审核、审批、记帐、支付工作。负责全县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的调资工作,负责全县各种基金分帐管理,专款专用及基金核算、支付和各种业务统计、预算、决算、报表工作以及与财政、税务的协调工作。稽核用人单位申报的缴费人数和缴费基数是否真实、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参保单位和个人是否按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参保单位是否按计划补缴欠缴的失业保险费、稽核的人数不少于参保人数的60%;认真核查虚报、冒领失业保险金情况。制定全县失业保险年度使用计划,负责失业保险金管理和使用工作,建立个人缴费帐户。
11.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认真执行省、市医疗保险政策法规,谋化我县医疗保险工作整体发展规划;制定我县医疗保险政策法规,规范实施我县医疗保险制度;稳步推进医疗保险工作良性发展。负责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基金的征缴、管理及支付工作,切实保证医保基金的及时、足额到位,保障全县参保职工的基本医疗。负责全县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认真执行医疗保险各项政策法规,切实为参保职工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负责全县参保职工医疗费的审核、报销工作,规范参保职工就医行为,合理控制医保基金支出比例,切实保证医保基金收支平衡。负责生育保险政策的制定、完善和生育保险基金的征缴、管理及支付工作。认真执行省、市“关于建立和完善离休干部‘两费’保障机制”的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全县离休干部医疗费的统筹、管理及支付工作,切实保障离休干部的基本医疗。
12.就业服务局
负责全县城镇待业人员转业、转岗及一切求职人员的登记、统计、上报和发证工作,负责对外来人员的登记、检查和管理; 负责调整、了解和掌握各企事业单位、个体私营户的用工转工的信息和情况,及时协调和做好求职、待业人员的就业安置和介绍工作,认真办理好招工、转工及一切有关手续;负责指导、检查、审批全县各职业介绍机构工作;积极开展就业培训工作,对全县就业培训、就业训练班的审批、管理、检查、考核、批准等事宜;
综合管理全县失业保险、再就业工作,推动失业保险制度的改革;做好失业、下岗职工管理,定期统计失业、下岗职工人数,分析掌握失业、下岗职工动态;认真做好统计,确保各种数据的准确,并按时上报。认真做好失业、下岗职工的培训、就业指导等再就业帮扶工作。认真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推进再就业认定审核和发证工作;认真做好下岗失业职工的档案管理工作,做到无丢失,案面清晰整洁;
做好单位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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