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局机关设干部管理科、科技干部管理科、劳动保障监察科、劳动争议仲裁科、工资福利科、培训中心、人才交流中心、职业技能鉴定所和办公室,下辖社会保险事业局、就业服务局、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三个事业单位,其中社会保险事业局和就业服务局为副科级事业单位。全局分局机关、社会保险事业局、就业服务局和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4个独立财务。
  局领导班子由6人组成:
  尹庆利,局长兼社会保险事业局局长,46周岁,负责局全面工作,兼管社会保险事业局工作;
  刘铭员,局党总支书记兼副局长、就业局局长,43周岁,分管党务、就业服务局和办公室工作;
  宋怀良,副局长,49周岁,分管工资福利科、劳动保障监察科和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工作;
  白文俊,副局长,44周岁,分管职业技能鉴定所和劳动争议仲裁科工作;
  许景臣,副局长,43周岁,分管干部管理科、科技干部管理科和人才交流中心工作;
  韩志英,纪检组长,33周岁,分管纪检监察和培训中心工作。

  二、工作职能
  人劳局是县政府综合管理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职能部门,其工作职能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积极宣传和贯彻执行上级关于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对全县的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监督,编制长远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是统筹管理全县人才劳动力资源的开发及就业工作。加强全县人才劳动力市场建设,协调指导人才劳动力的合理流动;认真落实上级再就业优惠政策;组织城镇待业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和下岗失业人员进行劳动技能培训;对大中专毕业生和城镇新增劳动力进行就业指导;有计划地组织劳务输出;综合规划指导全县职工职业技能开发工作。
  三是负责全县养老、失业、工伤、医疗保险基金的征缴、管理和发放工作;对各类用人单位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基数进行稽核和监察;完善各项社会保障政策,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指导和协调全县企业退休人员的社会化服务管理工作。
  四是对全县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及其它福利待遇进行宏观管理;审批离退休手续和遗属补助标准;为因工负伤职工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
  五是负责劳动争议案件的调解、仲裁;劳动合同的签订与鉴证以及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六是负责全县公务员队伍建设和公务员管理工作;制定接收安置军转干部及其随军家属方案;负责全县副科级以下干部的考核、奖惩、调动、考察、任免、行政监察和人事争议仲裁工作;统一管理政府系统干部人事档案。
  七是负责全县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的推荐、评定、考试、聘任、继续教育等日常考核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定级和评聘工作。
  八是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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